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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全面加强。全面抓好全市2523万亩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完成全市森林资源监测和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全市森林覆盖率提升为70.34%,森林蓄积增加至1.21亿立方米。完成省级公益林修编工作,省级公益林面积调整为283.92万亩,新增加62.8万亩;开展“绿卫2019”森林资源执法专项行动,推进林草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林区”建设;确保森林资源管理监测、核查、执法三个100%全覆盖。

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不断压实。面对极其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不断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分片包干、挂钩督导、火情上报、灭火、火场清守、信息管控、森林火案查处、投入保障等10项责任,有序指挥调度,科学合理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发生。

林业生态扶贫项目全面实施。积极申报争取设计总投资160亿元、实施和运营周期为30年的林业生态扶贫贷款项目。一期按PPP模式运作,投资40亿元,已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并转入实施阶段,由项目SPV公司(丽江市林业生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林草行业扶贫持续深入。新争取生态护林员指标4500名,及时出台《丽江市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全市实际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8436名,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持。积极争取退耕还草项目4.4万亩补助资金4400万元、4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6400万元、5000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750万元,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治理。

国土绿化成效明显。开展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绿色廊道绿化美化项目建设,加快“最美公路”建设。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43.951万亩,培育造林苗木6900万株,试验性培育楸木苗20万株,组织开展义务植树262万株,组织实施长江防护林建设3.6万亩,实施路域桉树改造77769株,种植绿化苗木28340株,集中连片替换试点220亩,全面完成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大地持续增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行政审批依法依规。坚持规范化台账化制度化痕迹化工作格局,坚决依法审查、依规审批,受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件133件,审核审批林地面积975.3478公顷,督促缴纳植被恢复费7738.004万元。

环保督察问题全面整改。综合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涉及林草局整改13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湿地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完成2019年全市湿地监测,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2019年全市湿地面积44277.9公顷,比2018年增加76.9公顷;全市湿地保护率49.58%,比2018年增加13.28%,自然湿地保护率63.14%,比2018年增加11.43%。

草原管理职能有序衔接。加强对全市1229.61万亩草原、1045.19万亩可利用草原监管,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0.1万亩,草原监测样地任务72个,实现草原管理职能划入后的新旧职能无缝衔接。

国家级重点林业龙头企业实现“零突破”。2019年认定市级龙头企业14户,积极推荐中源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评定为国家级重点林业龙头企业,实现了丽江市国家级重点林业龙头企业“零突破”。全市共培育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1户、省级龙头企业20户、市级73户、县级105户,共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社258户,有效带动和辐射林农实现增收致富。

森林病虫害防治积极推进。实施森林病虫害监测面积458.16万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7万亩。

林草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向好,先进集体和个人不断涌现。在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成效综合考核中,丽江市排名第三。全市林草系统2 个集体、5 名个人获国家有关部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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